[北京]辦理出生公證需要加辦一份
我父母6年各自在西城公證處辦了一份自己的出生公證.現在想要一份同樣的公證但是公證日期改成今年.因為父母本人都沒辦法到北京,所以要委托他人代辦,請問需要帶什么材料?如果只攜帶委托他人代辦公證和原出生公證書可以嗎?
專業公證人員 在線回答:
除了親屬關系證明可以用原來出生公證書代替,其他的身份資料還是要重新提供的。三個人的身份證、戶口簿,父母的結婚證,本人的出生證,本人的照片二寸近照到4張。
特別提示:
如果您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嚴謹、不完整,請根據公證員要求補充證明材料。
費用說明
1、除公證費以外,其他可能產生的費用有:公證書翻譯費、文書翻譯費、副本費等。
2、公證書翻譯費、文書翻譯費價格根據您需要翻譯的語種有所差異。
3、副本費根據您所需要的公證書副本份數收取,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費。
二.注意事項:
1、申請人符合以下情形的,本處可以受理其申請:申請人的住所在公證機構所在地,非本地戶籍的申請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/工作證明。
2、公證書用于美國、韓國、奧地利、俄羅斯、哈薩克斯坦等國,需要同時加做譯文與原文相符公證,系統會自動為您添加該公證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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